康保法院自2017年5月被市中院确定为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以来,该院从保障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婚姻家庭和谐稳定出发,转变家事审判理念,创新家事审判工作体制机制,探索家事诉讼程序制度,加强家事审判队伍及硬件设施建设,全面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各项工作,极大提升了家事审判工作水平,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截至今年11月26日,共受理家事案件513件,通过对感情冷静期、回访制度的探索适用,家事案件调解、撤诉率逐年上升, 2017年家事案件调撤率为58.5%、2018年上升至70.1%,两年来未发生一起因家事婚姻纠纷引发的恶行事件。
抓机制建设,探索建立家事审判行之有效的诉讼规范。家事审判方式改革中,该院制定了《康保县人民法院家事案件审判规程(试行)》制度规范,细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各项规定,严格遵守家事审判改革理念,积极探索家事调查及调解、家事回访、离婚财产申报、离婚证明书、诉讼离婚冷静期、心理疏导等制度,及时有效地多角度全方位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为深入开展家事审判改革工作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抓硬件改革,努力构建温馨和谐的家事审判氛围。围绕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要求,在充分调研和研讨基础上,该院结合本县地处蒙汉交汇独特的地域特色,建立了以“家”的氛围为主题、以温暖温馨为主基调、以“和”“情”为主旋律,马背文化、农耕文化交融,形成了辽金文化、二人台文化、民俗文化特色的家事审判。根据家庭纠纷特点,一改往日法官坐台上,原被告坐对面冷冰冰的审判格局,法庭采取家庭化装修、装饰和布置,以丈夫、妻子等称谓代替传统标牌,拉近法官与当事人之间、当事人与当事人之间的距离,营造轻松、欢畅、和谐的环境和氛围,为改革工作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
抓家事审判队伍建设, 打造专业化审判团队。结合家事案件呈现出的特点,经过慎重挑选,抽调热爱家事审判工作,业务能力突出,综合素质较高的同志组成“1 1 1 1”新型审判团队,即1位具有民事审判经验的老法官,1位具有丰富审判经验的年轻法官,1位法学水平超强的法官助理,1位专业能力过硬的书记员。在审理涉及家暴家事纠纷和未成年人抚养案件时还及时聘请具有国家心理咨询资格的心理疏导员加入队伍,充分发挥专业审判团队、专业调解队伍、专业心理人员的优势,形成“梳、劝、帮、教”调解新模式,专业化解家事矛盾纠纷。
抓平台建设,动员多方力量参与家事纠纷化解工作。为更好的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工作,由政法委统一协调,依托家事审判专业化平台,联合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教育局、总工会、妇联、各乡镇等多家单位和社会组织建立了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多元解决机制工作机制。在家事案件登记立案后,审判团队先将案件分流到妇联、工会、街道,委托基层调解员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再开庭审理,并充分利用各职能部门在做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婚姻家庭纠纷化解和孝亲敬老、文明家风宣传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家事纠纷化解,实现了社会组织调解和法院诉讼调解的优势互补,促进了家庭和睦、社会和谐。
拓渠道广借力,创新推进家事审判工作方式。针对全县外出务工居民较多的实际,在审判过程中积极探索应用“电子法院”让家事审判步入快车道。目前,累计网上立案960余次,电子送达160余次,网上证据交换18次,网上开庭4次,利用互联网、微信审结案件6件。同时,深入开展庭审进社区、进村、进农户巡回审判活动,累计巡回审判各类家事案件18件。牢牢把握法制教育从小抓起这一关键,5次送法进校园,指导青少年树立良好的学习、生活和行为习惯,从源头减少和预防青少年犯罪现象的发生,并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