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申请执行人侯某从康保法院张忠轶法官手中接过执行款时激动万分,她动情地说:“谢谢你们,要没有你们的辛苦努力,我怎么可能这么快拿到赔偿款。”
近日,康保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由于当事人居住的村庄比较偏远,且该地仍处于疫情防控关键期,县城的客运和交通还未完全恢复,再加上当事人伤残在身行动不便,不能前往法院领取执行款,在此情况下,康保法院综合考虑决定由执行法官张忠轶、执行干警任宇亲自将执行款交到当事人手中。
据悉,这是一起交通事故纠纷,2017年10月底,刘某某驾驶无号牌轻型普通客车行驶至康保县芦家营乡某村路段,将侯某撞伤,造成侯某全身八级伤残一处,十级伤残三处。经康保县人民法院判决,刘某某赔偿侯某各项损失23万余元。因刘某某未依生效判决履行,遂侯某向康保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对于农村来说,该案的执行标的较大,双方当事人家境都非常贫寒,案件执行存在一定难度。张忠轶法官接到该案后,认真梳理案件材料,及时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向其释明如不及时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责令其尽快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刘某某在给付九千元后,便以种种理由逃避、推脱,面对这种情况,康保法院依法对其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在此期间,张忠轶法官一方面与被执行人刘某某加强沟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被执行人刘某某也认识到自身错误,表示会想尽一切办法积极赔偿;另一方面做好申请执行人侯某的情绪安抚工作,降低其对赔偿额度的心理预期。
在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同时,申请执行人因交通事故瘫痪在床,如何能够切实帮助当事人缓解生活困难和经济压力,一直萦绕在执行法官的心头。在这个时候,执行法官张忠轶想到了帮助申请执行人申请司法救助资金来缓解眼前压力,于是及时将案件和当事人情况向院党组汇报,得到院党组高度重视,在确定案件符合司法救助资金申请条件后,经过多方努力,终于为申请执行人申请到司法救助资金6万元。最终,经过执行法官多次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侯某自愿要求被执行人赔偿129000元,剩余部分自愿放弃。被执行人刘某某依据双方约定,分两次将赔偿款交至法院。至此,本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