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康保县人民法院收到县税务局复函,该复函就康保法院提出的有关税费征收《司法建议书》进行了详细回复并提出整改办法。
今年以来,康保法院在审理和执行民间借贷纠纷、个人劳务纠纷以及建设工程承包纠纷等案件中发现,部分案件当事人未按期缴纳应依法申报缴纳的利息等收入。为更好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国家税费流失,康保法院向康保县税务局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其积极履行税收征收管理职责,畅通信息互通渠道,实现民间借贷案件动态信息的对接、共享,对应收税款进行及时收取;建议在日常工作中完善对执行款项利息税的收取制度,建立监管、督导机制,依法保障国家税收,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力度,通过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向群众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引导相关人员及时申报缴纳税款。
该县税务局收到函后,就康保法院提出的相关问题复函。一是针对信息互通的问题,县税务局将定期与法院等有关职能部门召开联席会议,通过信息互享、线索跟踪、数据统计等手段,实现民间借贷案件动态信息的对接、共享。二是坚持广泛宣传税法知识,多维发力,抓好“线上+线下”两条线进行法治宣传,借助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进行宣传,增强机关人员纳税意识。